编号:公招- (宝投交通公司)
出租方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深圳市宝投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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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物业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车站客运大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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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物业基本信息 |
出租面积 |
招租面积:2888.22㎡(四楼面积:1200.3㎡,五楼面积:853.6㎡,六楼面积:83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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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商业、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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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
5年(含装修免租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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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限 |
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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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底价 |
人民币30元/月/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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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递增幅度 |
从合同签订后,第二年开始,每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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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物业 使用情况 |
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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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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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无优先承租权; 2.物业管理费:3元/月/m2; 3.其他详见招租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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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确定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现场公开竞价;逐轮公开报价,价高者中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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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有两种方式:1.由集团业务分管部门及公司业务分管领导参与谈判,经集团批准后,可以不低于招租底价直接出租;2.终止公开招租行为,重新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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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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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 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竞价人须为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一千五百万以上,并未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竞价人承诺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竞价人承诺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如欠租、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 4.竞价人承诺禁止在本物业内存放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放射性危险物品;禁止在本物业内从事小型加工、电镀、污染、噪音、粉尘模具、印刷、家俬制造等行业; 5. 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自行经营,严禁分租转租。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竟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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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 6 月 20 日9:00起至2024年 7 月 3 日18:0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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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1.招租时招租面积以项目简介表为准。请承租方务必自行实地踏勘和了解招租房屋之现状。竞标人一旦参加竞标,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房屋品质、权属情况及其他瑕疵。 2.出租物业以现状移交,双方确认后,承租方入场需进行二次装修的,装修设计方案需经过出租方、消防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后方可实施。并自行向有关部门申报及处理装修中出现的问题,装修工程完工后,出租方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加建违法建筑,一经发现终止合同。本招租项目主体已通过消防验收,承租方因二次装修未通过消防审核,导致无法营业,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若做餐饮行业,需要自行改造排污、排烟相关设施设备,并提供环保、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4.承租方须承诺,若政府征用、收回或城市旧改、更新需拆除租赁房屋的,双方均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且无需给予对方任何赔偿,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解除,承租方不得破坏装修后的设施设备,承租物业内不动产、已形成附合的装修装饰物归属招租方所有,一般动产(主要设施设备、大型公共配套设施设备除外)、未形成附合的装修装饰物归属承租方所有,承租人可予以拆除,但不得造成房屋毁损,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双方应于合同解除之日起十日内办结物业交接手续。 5.1.该房屋租金不含乙方因使用出租房屋产生的水电费、卫生费、垃圾清运费等其他费用。2.水电费采用代收代缴方式,依据抄表计量,按政府实时定价标准收取,如供水供电部门收费标准有所调整,则根据调整后的标准进行代收代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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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单位(招租代理)及联系方式 |
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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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龙工、龚工 |
联系电话 |
0755-23599844、0755-27758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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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区财政局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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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https://ba.szggzy.com/home/index.html |
深圳市宝投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