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自招-BJ (明澜公司)
出租方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深圳市明澜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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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物业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民一路62号204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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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物业基本信息 |
出租面积 |
80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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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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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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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限 |
0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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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底价 |
53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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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递增幅度 |
从合同签订后的第二年起,租金单价在上一年度基础上每年递增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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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物业 使用情况 |
在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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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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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有优先承租权,其他详见招租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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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确定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现场公开竞价;逐轮公开报价,价高者中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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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由招租人决定招租程序:经公司审定后,可以不低于招租底价采用直接出租方式,并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该招租程序最终解释权归招租人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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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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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 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或自然人资格,未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必须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如欠租、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 4.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5.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自行经营,严禁转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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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1月19日17:00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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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缴纳首年2个月租金金额的租赁保证金;缴交首年1个月的租金为水电保证金;租金一月一付,每月6日前付清当月租金;物业管理费按建筑面积人民币3元/㎡·月的标准,由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竞价人中标后,不得要求减退承租面积。 1.租赁期间,如租赁物业纳入城市更新规划范围,或遇国家征收土地等情形,承租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的规定期限内无条件搬离租赁物业,如承租方以各种理由不按规定期限搬离租赁物业,视作承租方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2.禁止生产、经营或储存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等高危产品,禁止用于粉尘涉爆作业车间。如对承租方使用物业用途做出要求,则承租方必须将物业用于约定的用途,不得做他用。承租方未按双方约定擅自改变物业用途的,合同自动解除,出租方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承租方承担违约及法律等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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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单位(招租代理)及联系方式 |
名称 |
深圳市明澜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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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周汉辉 |
联系电话 |
13751055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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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宝城12区公路管理中心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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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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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明澜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