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开招租方案
序号 |
内容 |
招租要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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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出租方名称 |
深圳市明澜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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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物业名称 |
公路管理中心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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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物业地址 |
宝安区12区宝民一路公路27号管理中心大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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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招租面积及计算依据 |
招租面积:1107.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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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招租情况简介 |
本项公开招租物业为整体打包项目,不拆分招租。竞价人中标后,不得要求减退承租面积。 不得转租、分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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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物业产权状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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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出租物业类型 |
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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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出租物业现状 |
在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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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出租物业装修现状 |
简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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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列入城市更新范围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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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招租方式 |
公开竞价(逐轮报价,价高者得) 公告期满,如投标人为3家以上,应正常开标。评标采用最高价中标法,符合条件且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中标价为合同价;如合格投标人仅有2家,评标采用竞争性谈判,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中标价为合同价;如合格投标人仅有1家时,经集团审定后,可直接出租或终止公开招租行为重新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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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出租期限 |
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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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招租底价 |
95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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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物业管理费 |
每月12元/m2 |
空调费 |
每月 8 元/㎡ |
15 |
租金递增幅度 |
从合同签订后,第二年开始,每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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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租赁保证金 |
租赁保证金为合同期最后一年的两个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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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免租期 |
1个月免租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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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
允许(出租物业以现状移交,双方确认后,承租方入场需进行二次装修的,装修设计方案需经过出租方、消防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后方可实施。并自行向有关部门申报及处理装修中出现的问题,装修工程完工后,出租方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加建违法建筑,一经发现终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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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竞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竞价人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未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竞价人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如欠租、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 竞价人须承诺不会在本物业内生产、经营或储存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等高危产品;不会用于粉尘涉爆作业车间;不会从事“黄赌毒”、制假、传销、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行为;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污染、噪音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消防、治安、环境卫生等指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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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招租的物业用途限定 |
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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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转分租 |
物业不允许转租分租,必须自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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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竞租保证金 |
160000元(大写:肆拾陆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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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其他 |
水电费保证金金额为首年1个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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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
1、若因搬迁、检测等因素未按招租规定的时间期限交付的,不属于招租人违约,以实际交付时间计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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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招租小组 |
组长:廖拥新 成员:林冰、张伟、肖小春、张昭洋、何志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