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公招-BJ025-1~3
出租方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深圳市宝路华石岩汽车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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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物业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宝石西路1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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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物业基本信息 |
出租面积 |
详见《项目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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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一层商业、二层商业、三层办公、场地仅用作停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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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
出租期限:5年(含装修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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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限 |
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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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底价 |
详见《项目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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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递增幅度 |
从合同签订的第二年起,租金每年递增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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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物业 使用情况 |
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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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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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房屋收取1元/㎡/月物业管理费,停车场收取750元/月垃圾清运费。 2.水费6元/吨、电费1.4元/度;水电根据政府定价调整。 3.大楼仅有1部电梯; 4.如承租方需要额外增加用电量,可通过出租方向供电部门申请增容,并承担用电增容的全部费用,若因承租方需要更换电梯,由承租方负责安装并承担全部费用。出租方收回物业时,承租方安装的变压器和电梯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5.电话网络费、办公室内清洁费、卫生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户需装修或加装消防或其他设备的,费用由承租户自理。承租方二次装修后必须通过消防验收才能使用物业; 6.电话网络费、办公室内清洁费、卫生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需装修或加装消防或其他设备的,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7.大楼消防、电气等设备等日常维保费及年检费由承租方按承租面积占总出租面积的比例分担(其中电梯维保、年审、保险及电费由二、三层租户按承租面积占二三层出租总面积比例分摊); 8.公共区域照明灯电费由承租方按承租面积占总出租面积的比例分担; 9.租赁期间,如果租赁物业被列入深圳市十四五规划,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我司及政府项目实施工作; 10.无优先承租权; 11.其他详见招租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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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确定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经公开招租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竞价。如公开竞价后,租金价格为原招租底价的,由招租人决定,可直接终止公开招租行为,重新进行公开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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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经公开招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原则上应延长1个公示期继续征集报名者。如延长公示期后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仍只有一个时,由招租人决定招租程序,程序有以下两种方式:1、由上级直管企业业务分管部门以及公司业务分管领导参与协议谈判,经直管企业批准后,可以不低于招租底价采用直接出租方式,并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2、直接终止公开招租行为,重新进行公开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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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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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 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竞价人为在中国大陆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竞价人须分别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的纳税证明材料,年度纳税不少于100万元,应租人年度纳税额最高,将作为择优租户考虑。 3、竞价人承诺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提供相关承诺函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4、竞价人承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如欠租、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提供相关承诺函) 5、竞价人承诺不得在租赁物业内有违法乱纪的行为,不得生产、经营或储存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等高危产品;不得用于粉尘涉爆作业车间;不得从事“黄赌毒”、制假、传销、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行为,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污染、噪音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消防、治安、环境卫生等指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提供相关承诺函) 6、竞价人报名时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详细规划运营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公司简介、租赁定位、各楼层业态规划、规划运营(须明确承租物业具体经营内容,不得有转租分租情形)等内容。停车场部分的物业仅作停车场使用。本物业不允许转租分租,规划运营方案中经营各类型事项必须符合竞价人经营许可要求,招租人将对规划运营方案进行实质性审查,招租人有权拒绝不符合招租需求的竞价人参加本项目的竞租。 7、竞价人须承诺一旦中选,如后续经营过程中出现转让、转租或分租行为的,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还租赁保证金。 8、如招租人发现竞价人存在以上情况则有权取消其竞价或中选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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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22年 7月 28日 17:00 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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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1. 物业现处于空置简装状态,以物业中标后实际移交的状态为准。 2. 承租人入场后需进行二次装修的,装修设计方案需经过招租方、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后方可实施。并自行向有关部门申报及处理装修中出现的问题,装修工程完工后,承租人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招租方及物业管理单位有权对承租人装修进行监督,如发现承租人实际装修与装修方案不符的,招租方有权采取停水断电等措施予以制止,承租人必须按照招租方要求在招租方指定期限内纠正。 3. 租赁期间,如发生政府征用、收回、拆除租赁房屋或租赁房屋纳入城市更新范围的情形,出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承租方不能因此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赔偿或补偿要求。但应提前书面通知承租方,并给予承租方合理的搬迁时间,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书面通知的10天内无条件搬离租赁物业,如承租方以各种理由不按规定期限搬离租赁物业,视作承租方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予退还保证金,并要求承租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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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单位(招租代理)及联系方式 |
名称 |
深圳市宝路华石岩汽车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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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袁敏、江伟琦 |
联系电话 |
0755-8371032615945957301; 0755-22937711;18926527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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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2区9栋B4座6楼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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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http://www.szt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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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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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出租资产面积(㎡) |
招租底价 |
竞价保证金 |
经营业态限定 |
备注 |
1 |
JC20220712004 |
石岩汽车站主体办公大楼第一层及后停车场公开招租 |
房屋3454.75(公摊231.32),后广场停车场5500 |
物业60元/㎡/月,停车场20元㎡/月 |
64万元 |
房屋商业、场地停车 |
房屋出租面积含一楼中庭及中庭对应走廊公摊面积, 场地最终成交面积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二三层租户有停车需求与出租方协商 |
2 |
JC20220712005 |
石岩汽车站主体办公大楼第二层公开招租 |
2623.88 (公摊175.69) |
36元/㎡/月 |
19万元 |
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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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JC20220712006 |
石岩汽车站主体办公大楼第三层公开招租 |
2521.54(公摊168.83) |
35元/㎡/月 |
18万元 |
办公 |
深圳市宝路华石岩汽车站有限公司
2022年 7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