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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岩汽车站关于主体办公大楼物业公开招租公告 2021-12-08

 编号: 

出租方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深圳市宝路华石岩汽车站有限公司

出租物业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宝石西路126

出租物业基本信息

出租面积

主体办公大楼8895.27㎡

出租用途

商业(禁止生产、经营或储存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等高危产品,禁止用于粉尘涉爆作业车间

 

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5年。因大楼1~2层部分物业仍有租户(原租赁合同2022年4月1日到期,租赁面积约3343.77㎡),起租期初步按2022年4月15日开始计算租期终止日期与其它物业一致;其它物业起租期按招租完成后物业实际移交日期计算

免租期限

免租期限:因大楼1~2层部分物业仍有租户(原租赁合同2022年4月1日到期,租赁面积约3343.77㎡),起租期初步按2022年4月15日开始计算租期终止日期与其它物业一致,无免租期;其它物业招租完成后按物业实际移交日期计算,免租期2个月。

租金底价

主体大楼50.5元/月/㎡

租金递增幅度

从合同签订的第二年起,租金每年递增3%

出租物业

使用情况

部分在租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注意事项

1.物业管理费每月1元/㎡;

2.水费6元/吨;

3.电费1.4元/度;

4. 大楼仅有1部电梯;

5.如承租方需要额外增加用电量,可通过出租方向供电部门申请增容,并承担用电增容的全部费用,若因承租方需要更换电梯,由承租方负责安装并承担全部费用。出租方收回物业时,承租方安装的变压器和电梯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6. 电话网络费、办公室内清洁费、卫生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户需装修

或加装消防或其他设备的,费用由承租户自理。 承租方二次装修后必须通过消防验收才能使用物业;

7. 无优先承租权;

8. 其他详见招租文件

交易方式确定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经公开招租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竞价。如公开竞价后,租金价格为原招租底价的,由招租人决定,可直接终止公开招租行为,重新进行公开招租。

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经公开招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由招租人决定招租程序,程序有以下两种方式:1、由上级直管企业业务分管部门以及公司业务分管领导参与协议谈判,经直管企业批准后,可以不低于招租底价采用直接出租方式,并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2、直接终止公开招租行为,重新进行公开招租。

备注

           无

承租方

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竞价人为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竞价人承诺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竞价人承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如发现竞价人存在欠租或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情况。如招租人发现竞价人存在以上情况则有权取消其竞价的权利。

4.竞价人承诺不得在租赁物业内有违法乱纪的行为,不得生产、经营或储存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等高危产品;不得用于粉尘涉爆作业车间;不得从事“黄赌毒”、制假、传销、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行为,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污染、噪音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消防、治安、环境卫生等指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如招租人发现竞价人存在以上情况则有权取消其竞价的权利。

5、竞价人报名时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规划运营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公司简介、租赁定位、各楼层业态规划、规划运营(须明确承租物业具体经营内容)等内容。本物业不允许转租分租,规划运营方案中经营各类型事项必须符合竞价人经营许可要求,招租人将对规划运营方案进行实质性审查,招租人有权拒绝不符合招租需求的竞价人参加本项目的竞租。

报名截止时间

   2021 年12  月  21 日18 时

其他事项

1. 物业现处于部分在租简装状态,以物业中标后实际移交的状态为准。

2. 承租人入场后需进行二次装修的,装修设计方案需经过招租方、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后方可实施。并自行向有关部门申报及处理装修中出现的问题,装修工程完工后,承租人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招租方及物业管理单位有权对承租人装修进行监督,如发现承租人实际装修与装修方案不符的,招租方有权采取停水断电等措施予以制止,承租人必须按照招租方要求在招租方指定期限内纠正。

3. 租赁期间,如发生政府征用、收回、拆除租赁房屋或租赁房屋纳入城市更新范围的情形,出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承租方不能因此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赔偿或补偿要求。但应提前书面通知承租方,并给予承租方合理的搬迁时间,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书面通知的10天内无条件搬离租赁物业,如承租方以各种理由不按规定期限搬离租赁物业,视作承租方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予退还保证金,并要求承租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4. 大楼1~2层部分仍有租户的物业如因原承租户原因未能如期完成清场,招租人将启动诉讼程序进行清场。清场后将此部分物业移交给承租人,并按物业实际移交日期开始计算该部分租金。竞价人应当充分评估项目风险,一旦中选,不得以物业未完全移交理由向出租方要求减免租金或其他任何补偿或赔偿。

 

招租单位(招租代理)及联系方式

名称

深圳市宝路华石岩汽车站有限公司

联系人

袁敏、江伟琦

联系电话

0755-8371032615945957301;

0755-22937711;18926527132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2区9栋B4座6楼619

网址

http://www.sztc.com/

 

深圳市宝路华石岩汽车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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