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自招-BJ (石观公司)
出租方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深圳市石观公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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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物业地址 |
深圳市宝安35区公路局宿舍楼第一层103号商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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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物业基本信息 |
出租面积 |
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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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商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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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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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限 |
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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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底价 |
53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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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递增幅度 |
第一年按中标价,从第二年起,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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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物业 使用情况 |
在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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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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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详见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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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确定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现场公开竞价;一轮报价,价高者中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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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如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有以下两种方式:1.由公司业务分管领导参与协议谈判,经报公司领导班子会批准后,可以按不低于招租底价协议租赁,并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招租底价;2.直接终止招租行为,重新进行公开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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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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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 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必须具有合法独立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资格,未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如欠租、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 4.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5.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自行经营,严禁转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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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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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竞价保证金人民币7155元整;缴纳首年2个月租金金额的租赁保证金;缴交首年1个月的租金为水电保证金;租金一月一付,每月8日前付清当月租金;竞价人中标后,不得要求减退承租面积;物业费按建筑面积人民币0元/㎡/月的标准由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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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单位(招租代理)及联系方式 |
名称 |
深圳市石观公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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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高锦荣 |
联系电话 |
0755-27750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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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民一路27号宝安公路管理中心第13层1314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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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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