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自招BJ010
出租方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深圳市宝路华顺达交通服务有限公司观澜汽车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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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物业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澜大道5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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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物业 基本信息 |
出租面积 |
05号:50㎡;13号: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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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办公或商业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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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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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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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底价 |
6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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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递增幅度 |
每年按上一年租金基础递增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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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费 |
0.5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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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物业 使用情况 |
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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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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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物业不允许用于经营酒店、饮食、加工、仓储、娱乐等用途。 2、除租金外,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话网络费、办公室内清洁费、卫生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无优先承租权。 4、其他详见招租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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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确定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现场公开竞价;逐轮公开报价,价高者中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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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经观澜汽车站经营班子会审批后,可以不低于招租底价协议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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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满,如无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公告延长5个工作日,如再无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公告继续延长一个公告周期(5个工作日为一个公告周期)。延长两个公告周期后如再无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经观澜汽车站领导班子批准后,报宝路华集团班子会审批,可按不低于出租底价90%的价格重新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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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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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 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包含且不限于: 1.必须具有合法独立法人资格或自然人。未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自主招租可含自然人) 。 2.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如欠租、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 4.其他:招租单位按自身招租的物业实际情况进行增加(如经营范围、产业类型及资金实力要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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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21年 4 月 13 日至 2021 年 4 月 19 日下午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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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1、竞价保证金:05号、13号人民币6000元;竞租成交后由承租方在5个工作日内缴纳2个月租金金额的租赁保证金;缴交1个月的租金为水电保证金;租金一月一付,每月10日前付清当月租金。 2、承租方因生产需要额外增加用电容量,可通过出租方向供电部门申请增容,承担用电增容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承租方经营原因需要更换电梯,由承租方负责安装并承担全部费用。出租方收回物业时,承租方安装的变压器和电梯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3、租赁期间,如租赁物业纳入城市更新规划范围,或遇国家征收土地等情形,承租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的规定期限内无条件搬离租赁物业,如承租方以各种理由不按规定期限搬离租赁物业,视作承租方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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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单位(招租代理)及联系方式 |
名称 |
深圳市宝路华顺达交通服务有限公司观澜汽车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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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杨寿金 |
联系电话 |
0755-27766693/13537872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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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澜大道5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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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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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路华顺达交通服务有限公司观澜汽车站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