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就宝水集团办公铁皮房及围墙、大门改造工程门窗工程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项目。
一、项目名称:宝水集团办公铁皮房及围墙、大门改造工程门窗工程采购
送货地点:宝安区
最高限价:432840.28元(含增值税专票)
规格:详情见附件
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 具有采购建材经营范围同类的供应商单位可以自行报名。
三、投标文件中包含的内容: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盖单位公章)
2.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许可经营范围。(盖单位公章)
3.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4.投标函(报价单)。(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标书)严格按上述顺序装订。
四、采购验收及费用支付
(一)设备验收
验收以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员验收单为准,验收合格确认后进行按实结算。
(二)费用付款
1、付款按公司资金支付流程审批付款。
2、验收合格,按合同付款条款进行费用结算。
五、本次招标无报名环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资料的具体内容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招标人,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以无记名的方式向联系人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提出,提出时间及答疑时间为公示之日起五个日历日。
(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集团官方网站公开);
(二)定标方法:最低价中标;
(三)报价方式:报下浮率,可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以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
六、投标文件的制作:
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方都将终止其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3.采购方拒绝接受电报、电话或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
4. 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制作投标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
5. 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投标文件密封。
6. 所有密封文件封套正面须标明项目及标段名称、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
七、无效投标的情形:
1.投标报价超出项目最高限价的;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署姓名;未装订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进行制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投标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有涂改的;
4.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设备不按需求达标;
5.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的;
6.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或未能实质性响应技术商务要求的;
7.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8.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他不合理情况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八、采购失败的后续处理
1.本项目采购过程中若由于投标截止后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经采购业务会评审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等原因造成采购失败,则从新启动招标;
2.第二次失败,无供应商响应投标或经采购业务会评审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一家的,则重新组织招标采购;
3第二次失败,经采购业务会评审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根据响应供应商数量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投标文件自动转换为谈判文件,但评标方法依然是最低价评标法。
九、投标截止:2020年11 月24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十、递交投标文件:深圳市宝安区公路局管理中心大楼811室
十一、中标通知:
(1)中标结果确定后,将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的,招标人向其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的,中标人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后1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视为中标人放弃本项目的中标权。
(2)未收到中标通知的投标人默认为未中标人,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诚 联系电话:0755-29991037
项目经理:刘仁智 联系电话:13510114115
深圳市层层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