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白路及雄宇路道路品质提升工程绿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层层高公司和长筑公司即将实施松白路及雄宇路道路品质提升工程,现由层层高公司代表长筑公司对该两个工程项目中的绿化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本次采购分为2个包,按同一下浮率统一报价,中标单位分别与层层高公司和长筑公司签订合同,A包为层层高公司的松白路道路品质提升工程绿化工程项目;B包为长筑公司的燕罗街道雄宇路道路品质综合提升工程绿化工程项目,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项目投标。采购项目的详细情况为:
一、A包:项目名称:松白路道路品质提升工程绿化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宝安区松白路马田收费站段
工程内容:道路品质提升工程绿化苗木迁移、种植、养生等绿化景观项目
合同工期:迁移、种植工程为中标日至2020年7月29日止;养生期至工程验收后顺延3个月。
最高限价:1286888.65元(含9%增值税专用发票)
工程量:见预算及设计文件
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B包:项目名称:燕罗街道雄宇路道路品质综合提升工程绿化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宝安区燕罗街道
工程内容:道路品质提升工程绿化苗木迁移、种植、养生等绿化景观项目
合同工期:迁移、种植工程为中标日至2020年7月29日止;养生期至工程验收后顺延3个月。
最高限价:946377.2元(含9%增值税专用发票)
工程量:见预算及设计文件
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营业内容必须包含园林绿化、苗木种植等内容。
3.供应商必须自有苗木种植基地。
三、投标文件中包含的内容:
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3.投标承诺函;(盖单位公章)
4.2个工程的施工方案; (盖单位公章)
5.自有苗木基地证明; (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项目人员结构; (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业绩证明;(盖单位公章)
8.投标报价,报价单内报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盖单位公章)
9.投标文件(标书)严格按上述顺序装订,不按要求装订视为无效投标。
四、采购验收及费用支付
(一)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以我公司验收程序为准,验收合格确认后进行结算。
2.工程竣工验收后,由招标人对中标单位进行履约评价。
(二)费用付款
1.本招标为松白路及雄宇路道路品质提升工程绿化工程,以设计文件内容为准。
2.中标单位需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项目档案、竣工验收资料等工作。
3. 工程进度款支付,按招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的合同工程进度款一致。
4. 项目实施中发生工程量变更的,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造价按建设单位审定造价下浮30%进行结算。
5.在施工过程中相关监管单位开出的处罚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6.相关监管单位每开出一单整改通知书,我司处罚中标供应商2000元。建设单位履约评价不合格,我司处罚中标供应商10万元。进入建设主管部门红榜我司给予中标供应商一定的奖励,进入黑榜我司全额扣除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本次招标无报名环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资料的具体内容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招标人,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以无记名的方式向联系人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提出,提出时间及答疑时间为公示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
(一)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直接票决定标;
(三)评标环节,评标委员会按评分表给投标单位打分,获得85(不含85)分以上的投标单位进入定标环节;
(四)定标环节,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选出中标候选人后用同样的方式选取一名备选中标候选人;
(五)报价方式: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
(六)中标供应商需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制作:
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方都将终止其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3.采购方拒绝接受电报、电话或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
4. 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制作投标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
5. 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投标文件密封。
6. 所有密封文件封套正面须标明项目及标段名称、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
七、无效投标的情形:
1.投标报价超出项目最高限价的;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署姓名;未装订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进行制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投标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有涂改的;
4.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
5.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的;
6.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或未能实质性响应技术商务要求的;
7.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8.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他不合理情况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八、采购失败的后续处理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若由于投标截止后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经采购业务会评审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等原因造成采购失败,从新公告招标,再次失败根据响应供应商数量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投标文件自动转换为谈判文件,但评标方法依然是最低价评标法。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 月 24 日 11时 00 分(北京时间)
十、递交投标文件:深圳市宝安区公路局管理中心大楼1408室
十一、中标通知:
(1)中标结果确定后,将公示1个日历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的,招标人向其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的,中标人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后1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视为中标人放弃本项目的中标权。
(2)未收到中标通知的投标人默认为未中标人,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诚 联系电话:13530181085
电子邮箱:szccgjsgc@139.com
评分标准和细则
商务部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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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内容 |
权重 |
评审细则 |
评分方式 |
投标文件质量 |
15 |
横向比较,符合要求得15分,缺件、未装订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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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信用 |
15 |
在我公司中标后弃标行为的不得分,未发生过得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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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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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内容 |
权重 |
评审细则 |
评分方式 |
投标人施工方案及场地证明 |
30 |
施工组织方案方案质量20分;场地证明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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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项目人员结构 |
10 |
承诺在合同期内投入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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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证明 |
10 |
近5年同类业绩,提供2份合同的关键页复印件。(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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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部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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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内容 |
权重 |
评审细则 |
评分方式 |
优惠比率 |
20 |
低于上限价得20分,高于上限价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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