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自招-BJ038~039
出租方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深圳市宝安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平通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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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物业地址 |
光明区公明街道李松蓈社区河堤路通洲工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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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物业 基本信息 |
出租面积 |
1、2号商铺为51.59平方米,9号商铺为36.85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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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商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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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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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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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底价 |
1、2号商铺:58.15元/平方米.月(3000元/月) 9号商铺:40.7元/平方米.月(15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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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递增幅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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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物业 使用情况 |
在租,有优先承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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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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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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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确定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竞价,一轮报价,价高者中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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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协议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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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2号商铺原合同于2019年8月5日到期。9号商铺原合同于2019年8月20日到期。1、2号商铺与9号商铺分开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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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 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
必须具有合法独立法人或自然人资格,未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如欠租、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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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 时间 |
2019年8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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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竞价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缴纳以中标价计算2个月租金金额的租赁保证金;租金一月一付,每月8日前付清当月租金;竞价人中标后,不得要求减退承租面积;承租方必须自行经营,不得转租、分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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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单位 及联系方式 |
名称 |
深圳市宝安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平通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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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文锋 |
联系电话 |
277514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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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宝安区新安街道宝民一路公路管理中心大楼1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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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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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平通分公司
2019年7月30日